来信来访接待制度
一、工作分工
1. 主席接待职工重要集体上访、突发性事件、涉及职工对工会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及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。
2. 委员协助主席做好来信来访工作,承办主席交办的来信来访。
3. 工作人员办理日常信访工作。
二、来访受理
1. 登记,详细记录信访职工姓名、单位、住址和请求、事实、理由。
2. 告知,收到信访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口头或书面告知信访职工。
3. 转送,涉及上级相关部门的信访事项,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并告知信访职工。
4. 通报,定期向各基层工会组织通报信访事项相关情况,各基层工会组织定期向工会报告交办、转送信访事件办理情况。
三、工作要求
及时受理职工的合理诉求,不推诿、敷衍、拖延。对可能造成影响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重大、特急信访事项和信息,立即向党委和上级工会报告,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,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、扩大。